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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商品条形码怎么生成?

作者:洛阳春庆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5 08:06:05

当今物流行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如何降低物品在流通环节中的物流成本。一般而言,降低配送中心经营成本可通过两大途径来实现:一是降低物品的库存,二是减少物品的损失。要做好这两点,配送中心一方面要进行物流跟踪和库存控制,另一方面要降低作业的出错率。在这种情况下,配送中心作业流程操作的每一步都要准确、及时,并且具备可跟踪性、可控制性和可协调性。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配送中心的作业流程管理必须依靠信息流来控制物流。只有在物流的整个环节里实时的采集数据,才能适应现阶段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使用车载无线终端,可以实时的收集、传输库存信息,由此制定、优化操作计划,缩短库存周转时间。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配送中心的作业流程管理必须依靠信息流来控制物流。只有在物流的整个环节里实时的采集数据,才能适应现阶段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使用车载无线终端,可以实时的收集、传输库存信息,由此制订、优化操作计划,缩短库存周转时间。结合条码技术、无线局域网技术和数据采集技术,形成现场作业系统。将企业管理系统延伸到作业人员的手掌中或叉车上,使其工作更方便、系统更智能。将无线车载终端装备到叉车上,由信息引导作业,这就是车载数据终端。特色优势无线车载数据终端专为叉车等移动机械而设计,集合条码扫描、数据处理、无线通讯和坚固抗振等特点。它们一般采用WinCE或PocketPC操作系统,具有类似PC的体系结构;外接的远距离激光式条码扫描器,能够扫描识读全部通用的一维条码,方便采集条码数据;内置无线网卡,支持广泛使用的无线局域网标准,如802.11b。特别明亮的电光式(EL)图形显示屏,支持汉字显示,适合各种光线环境下工作。

车载无线终端的特色优势为:1.安装在升降车、叉车、拖车或其他工业车辆上,可在移动中进行信息操作;2.通过无线网络,车载终端可直接访问企业管理系统,在叉车上形成一个虚拟的办公环境;3.图形用户界面(GUI)不但操作方便,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4.能适应恶劣多变的工作环境。灰尘、油垢或其他污染物。应用采用条码管理并结合车载无终端的物流配送中心解决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局域网的构建,所有无线手持终端通过无线AP接入局域网,连接后台数据库。后台数据库运行在一台专门的服务器上,为所有无线设备(包括手持终端和AP)专辟一个网段。为了确保通讯的通畅,服务器端专为每台终端开了1个通讯端口,每台终端使用一个固定的端口,这样也可防止数据通讯出现混乱。前台应用了车载外接的手持式条码扫描器,条码打印机(用于打印条码标签),打印机(用于打印出、入库单),AP,连接后台原有的WMS数据库。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有:1.用户登录;2.收货;3.上架;4.盘点;5.移库补货(指令方式)/非指令移库/非指令补货;6.复查;7.出库;8.托盘查询/货位查询。主要操作流程收货/入库。当我们收到从生产商运送的货物时,首先必须检查货物的详细资料;然后,我们将它输入我们的管理系统;管理软件为每件货物生成一张具有惟一识别编号的条码标签;同时,为它准备了一个空闲的货架。接着通过车载计算机通知叉车司机,将货物存放到预定的货架上;叉车司机在收货处用车载扫描系统为货物生成的条码标签;然后根据车载终端屏幕上给出的提示信息将货物运送到指定位置。每个货架上都有一个惟一标志该货架的编号,在货物上架前,叉车司机还必须输入货架的编号和系统提示的位置相匹配,最后,货物被安置在指定的货架上,系统最终确认这个货物的入库操作完成。

操作人员根据前一工作日夜间生成的商店订货单准备配送货物。系统知道每个散货货架上的数量,如果不能满足商店的需求,系统会告诉叉车司机到存放同类物品的高层货架上提取货物。库存控制员还可以通过无线网络和叉车司机进行交流,当散货物品库存量小于安全存量时,库存控制员可以中断当前的提货操作,强制叉车司机补足散货库存。反之,如果叉车司机发现库存或库位发生错误,可以通过无线网络立即通知库存控制员加以解决。无线网络系统的实时性解决了通常操作中发生的等待和错位情况。管理系统会指导叉车沿最近的路线提取货物,使等待时间减少到最低。实物的流动信息可以尽快的在系统中得到体现。系统可以实时监控库存变化信息,自动处理安全库存等临界状况,如储存区、越库区等库存不满足客户需求时,系统自动根据各存储区库存情况,随时调整计划。使用条码技术结合无线技术,这样可以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大幅度减少人为参与的操作失识率。准确的实物操作和正确的系统信息跟踪是快速响应追溯的保证。只要我们重视条码的应用,从厂商的产品包装就采用通用物品条码,为条码的使用奠定基础,在各种物品流通过程中的条码应用就会越来越普及,对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发挥巨大作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使用,促进本省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制、印刷、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工作的领导,将推广使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在生产、销售、运输、仓储以及物流单元管理中使用商品条码。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商品条码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广和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商品条码的相关工作。第五条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第六条对在商品条码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使用企业集团开发、生产、管理的统一品牌同类产品的商品条码除外,但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标注在商品或者包装上,并按规定备案。第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时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人,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第十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时,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系统成员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被终止的,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三条系统成员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持遗失声明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编码分支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第三章编制和印刷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使用前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确保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六条系统成员委托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应当出具《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未能提供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将《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存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七条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系统成员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商品条码原版胶片质量。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第十八条生产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时,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二)食品添加剂;(三)儿童玩具;(四)肥料、农药;(五)化妆品;(六)电线、电缆。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二)伪造、变造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三)冒用他人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四)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五)其他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第二十条境内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到编码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进口产品可以使用该产品境外生产商注册的商品条码,也可以使用国内销售者或者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经销企业应当查验与所销售商品使用的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第二十二条经销企业需要在本单位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不规则包装的商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对已经标注商品条码的商品,经销企业应当直接使用该商品条码。经销企业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第二十三条对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经销企业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使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替换、覆盖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四条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依法设立的商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全省商品条码质量的检验检测,公众有权查询有关商品条码质量检验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在生产的预包装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二)伪造、变造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三)冒用他人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四)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系统成员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商品条码的编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将《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存档保管的;(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国家标准编制店内条码的。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经销企业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第三十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预包装产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产品。本办法所称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办法所称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本办法所称生产企业,是指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者。本办法所称经销企业,是指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销售者。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洛阳条形码,又称条码(BARCODE),是日常生产生活当中商品上普遍印有的标识之一,条形码是一组黑白相间的有规则排列的平行条纹,下附有数字,它包括多种有关商品的信息,可用专门仪器识读,并可与POS、计算机配伍实现商品的自动销售。

条形码技术简介

条形码是一种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识读并实现数据输入计算机的图形符号,条形码技术是伴随计算机的应用实践中产生发展起来的一项自动识别技术,它是研究如何用条码标识信息,并将条码所标识的信息转换为计算机能识别的语言,从而实现数据的自动识别、自动统计、自动输入的一门高新技术。

一般来说,条形码技术包括符号技术、识别技术和应用系统设计等。符号的技术即各类条码的编码原理和条码符号的设计制作,识别技术即条码符号的扫描和译码。一个条码系统由条码标识、识读设备、计算机及通讯接口等组成。条码应用系统设计指系统各部分的配置,如确定条码所标识的信息、选择码制及设计标识的形式、尺寸、颜色、选择识读设备等等,条码系统往往充当计算机的应用系统中的数据源,设计条码系统时还应考虑整个应用系统的运作。

条形码的标识的设计

条形码是利用其符号的光学被阅读识别的,所以条码标识的设计和制作必须保证其成品标签有足够的光学对比度和条码尺寸精度,条码标识并不限于黑白二色,可自由选择彩色搭配,其生成制作方法除了印刷,还可用机械方法加工形成凹凸表面。

条形码标识的设计包括标识形式设计、符号尺寸设计、条码颜色设计等。

商品条形码标识有三种形式:直接印刷在商品的条码标签纸或包装容器上;制成标签粘贴或悬挂在商品上;直接印刷或喷刷在商品的外包装、运输箱上,条码标识在商品上的印刷位置可参考专门标准而定,一般选择在主显示面的左下侧,或背面、侧面的相应位置,对商品的外包装箱上的条码,首选位置在正面右下角,且条码标签必须有一个以上。

条形码符号尺寸设计就是确定其放大倍数M。通用商品条码EAN标准版的标定尺寸为37.29X26.26mm,缩短版为26.73X21.64mm,具体运用时M可在0.9-1.2之间,M越大,其允许的印刷误差越大,印刷难度小,占用的印刷面积越大,故条码标识尺寸设计要兼顾商品的装潢设计、印刷面积和印刷条件三方面。对包装很小的商品,可申请使用缩短版EAN-8码。

洛阳条形码申请流程_条形码申请需要哪些流程商品条码是商品的“重要必需品”,是商品流通于市场的“共通语言”。是条形码供应商,条形码是入驻亚马逊商城、天猫商城、大型市商品必要条件。普通企业(非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费用包括:官费2600元(有效期2年),条形码也正在优惠!

一、条码申请收费标准,根据企业类型不同,收费也是有很大却别的。1、单个企业2600元集团企业3400元进出口企业4200元2、条码胶片申请费:40-80元/个左右,根据地区不同有一定的差别,企业可以按产品数量需求申请。也可以找有条码印刷资质的印刷厂直接印刷。

二、条码申请流程1、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两份)3、一次申请下来是一万个号的号码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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